隨著上周五(11月17日)《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的出臺,規模高達29萬億元的銀行理財產品將迎來變革。條分縷析相關內容,無論是產品類型、客戶分類還是對投資方向的限制,銀行的過往實踐都與《指導意見》存在一定差異。有業內人士指出,因為過渡期的設置較為合理,資管新規對于短期內銀行理財業務的沖擊并不大,長期來看,由于銀行系資管將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將為銀行理財“打開一扇窗戶”做大做強。在這個過程中,資管能力強、凈值型產品占比高的銀行或將迎來更好發展。實際上,《指導意見》對第三方獨立托管提出明確規定,要求過渡期后,具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資質的商業銀行應當設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該商業銀行可以托管子公司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但應當實現實質性的獨立托管。這也意味著,銀行資管子公司將在不久的將來陸續成立,以建立完善的防火墻,防止表外風險傳染到表內。根據央行數據,截至2016年末,銀行表內、表外理財產品資金余額分別為5.9萬億元、23.1萬億元。對此,中國農業銀行資產管理部副總裁彭向東認為,這一舉措對于銀行資管做大做強來說是好事情。因為設立子公司后,銀行的資產管理部門就具備了主體資格,再加上監管部門對各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平等準入、給予公平待遇,銀行資管將不再需要借助通道進行投資。對于整個資管行業來說,也從根源上抑制了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的動機。(轉載自《每日金融》第4883期)